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钢城——
硬核出击以“钢铁意志”激发磅礴力量






现场督导。
会商涉黑涉恶重点案件。
审讯犯罪嫌疑人。
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涉恶案件被害人退赔款物集中发放活动。
集体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钢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硬核”出击,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加大攻坚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聚焦线索核查、案件会商研判、存量案件办理、“打伞破网”四个环节,上下联动、协同作战,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以“钢铁意志”筑牢防范遏制黑恶犯罪滋生的“铜墙铁壁”,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常态化不是‘平常化’‘一般化’,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关乎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是阻击战、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钢城区始终紧盯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政治领航抓部署、坚持高压严打抓惩治、坚持行业治理抓源头、坚持舆论引导抓宣传,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在斗争中众志成城,凝聚‘钢铁意志’;在斗争中淬炼成钢,积淀宝贵经验;在斗争中创新机制,激发磅礴力量。将‘平安钢城’‘法治钢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美丽钢城提供坚实的政法保障。”钢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龙如是说。
坚持政治领航抓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整治站位。区委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亲自研究部署,旗帜鲜明地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加强机制保障,健全工作体系。为深入推动信息网络、自然资源、金融放贷、教育、市场流通等九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努力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
坚持高压严打抓惩治
聚焦线索核查。强化线索分析研判、转办分流,严格把关核查质效,在着力提升“四率”上下功夫,确保每条线索查深查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钢城区共受理涉黑涉恶线索33条,查(办)结33条,查(办)结率100%。其中,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群众反复举报线索1条、12337平台线索2条,均已按时间节点查结上报。
聚焦案件会商研判。区扫黑办发挥组织协调运用,检法提前介入,落实案件协调会商机制,推进重点案件突破。该区办理的徐某等人涉恶案件,多次组织公检法三方召开专题研讨会,对案件会商研判,研究解决问题,推进案件办理,确保办案质效。
坚持行业治理抓源头
强化专项整治。持续巩固九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增强执法力量,拓宽执法渠道,对非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比如在自然资源领域,今年以来,共巡查100余次,立案查处涉矿案18件,罚没款共计80余万元,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6件。在住建领域,检查工程建设70余个,抽查20余家街道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30余个房地产中介机构。在网络信息领域,严格落实7*24小时网络舆情日常监测,紧跟舆情热点,及时掌握网络舆论导向,一季度共下发《舆情派送单》87件,编发《网络舆情周报》12期。在市场流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活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次,立案行政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8件,已结案17件,罚没款4万余元。
强化部门联动。健全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三书一函”质效。2022年以来,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共制发“三书一函”32件,均已按期回复并完成整改,进一步提升了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舆论引导抓宣传
多方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以新媒体、新技术为支撑,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大美钢城”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2000余次,让群众足不出户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
纵深推进,宣传阵地多样化。积极构建“九进+志愿服务”宣传工作体系,依托“开门见干警”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村落、进社区、进学校等,组建区、街道(功能区)、社区(村)三级志愿队伍,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现场讲解、知识问答等方式,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倡导大家踊跃举报黑恶势力。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页、明白纸1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50余个,播放LED宣传口号200余条,制作固定宣传板10余个,进一步扩大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覆盖面。
主题鲜明,宣传内容典型化。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告破。被告人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陈某等5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严重扰乱、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间形成了以被告人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等5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22年7月14日,钢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12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刑罚,并处以相应财产刑。宣判后,部分嫌疑人提起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7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图本报记者杨晨通讯员吴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