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5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持续科学补碘,推动健康发展”。5月14日上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举行“鲁医健康说”系列健康知识发布会(碘缺乏病防治主题)。据介绍,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全力抓好各项防治措施,2000年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近年来,更是从综合防治、精准防治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科学补碘,保持碘缺乏病消除成果。
实施综合防治,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原则,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综合防控策略。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地方病防治网络,全省共设有地方病防治机构153家。根据患者分布情况,设立定点诊疗医院43家,为群众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将克汀病和Ⅱ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患者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指导,并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
加强监测分析,精准落实防治措施。每年在所有(市、区)开展儿童和孕妇尿碘、盐碘水平以及儿童甲状腺肿大情况监测,及时掌握人群碘营养状况和病情消长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工作。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居民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等标准,完成了全省新一轮碘缺乏地区和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划分,为精准落实食盐加碘策略提供了准确依据。根据划分情况,全省碘缺乏村(社区)数量为5.67万个,占全省村(社区)总量的92.08%。
突出重点人群,加强碘营养干预。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要同时保障自身以及胎儿和婴儿碘营养需要,对碘的需求量较高,是碘营养干预的重点人群。我省将碘营养干预融入孕产妇健康管理全过程,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发放公开信、开具健康教育处方、上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孕产妇碘营养干预。在有碘缺乏风险的县(市、区),实施了孕妇碘营养干预项目,医疗卫生机构在对孕妇进行碘营养干预的基础上,免费为其提供整个孕期所需的碘盐,近2年累计向孕妇提供碘盐64吨。
另外,结合我省实际创作碘缺乏病防治科普宣传作品,充分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海报、发布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组织专家进社区、进学校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
长“碘”知识
缺碘会产生哪些危害?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维持机体健康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缺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具体危害因年龄和缺碘程度而有所不同。对于成年人,缺碘会导致甲状腺代偿性增生,即甲状腺肿大,俗称“大脖子病”;也可能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容易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缺碘会导致生长发育迟缓、骨骼发育迟缓,身高、体重低于正常水平;还会导致智力发育迟缓,智商水平低于碘营养充足的儿童。对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缺碘会影响胎儿和婴幼儿大脑发育,造成听力障碍、智力损伤等;严重缺碘会导致地方性克汀病,表现为呆、小、聋、哑、瘫等症状;同时,缺碘还会增加流产、胎儿先天畸形以及妊娠期高血压、胎盘早剥等严重妊娠期并发症风险。
补碘主要途径是什么?
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23版)》,普通成年人推荐碘摄入量为120μg/天,儿童、青少年为90-110μg/天,孕妇、哺乳期妇女为230-240μg/天。人体摄入碘,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饮用水摄入。但水中的碘含量与地质环境密切相关,在碘缺乏地区,水中碘含量较低,通过饮用水难以满足人体碘需求。二是通过食物摄入。天然食物中的碘含量受地域影响较大,沿海地区食物含碘量通常较高,常见富碘食物包括海产品,比如海带、紫菜、贝类、海鱼等。三是通过加碘盐摄入。这是全球范围内最普遍、最有效的补碘方式。我国自1995年起推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我省规定,加碘食盐每千克需添加25mg的碘,按每人每日摄入5g盐,烹调损失率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0%计算,每天从加碘食盐中可摄入碘100μg,加上饮水和食物中摄入的碘,则能达到一般人群碘推荐摄入量。因此,在碘缺乏地区,以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可以保护大多数人免受碘缺乏危害,是提高人口素质、利国利民的重要公共卫生举措。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相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