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明确要求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并细化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服务模式等标准。
适应健康老龄化需求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健康老龄化对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出更高的要求。新版指南在2019年试行版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扩大了老年医学科的建设范围,二是细化了老年医学科科室设置标准和业务内容,三是明确了老年医学科的服务模式,四是调整了责任主体和质控模式。
新版指南强调,老年医学科应当以老年患者为中心,强化老年人群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与早诊早治,在做好各种疾病诊疗的同时,规范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强化老年综合征管理与共病处理,加强安全用药指导,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最大限度维持或改善老年人功能状态、提高其独立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
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
根据新版指南,老年医学科应当设置门诊诊室、病房、综合评估室。三级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住院床位数不少于20张,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张。老年医学科门诊、病区及相关公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适老化改造,符合老年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同时,应当配置基本抢救设备,包括气管插管设备、简易呼吸器、心电监护仪、心脏除颤仪等。鼓励医院设置辅助洗浴设备、电动护理床、自主转运装置、肠内营养液输注泵、康复训练设备等。
新版指南要求,老年医学科要逐步建立多学科团队工作模式,根据临床工作需要,主动吸纳内科、肿瘤、中医、康复、精神心理、护理、药学、营养等各专科医护人员,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共病诊疗特色服务,积极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和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诊疗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
在人员配备方面,老年医学科每张病床应当配备医师不少于0.3名,配备护士不少于0.6名。老年医学科医师配置应当确保落实三级查房制度。鼓励医院配备康复治疗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药师等人员。
规范建设老年医学科
新版指南强调,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建设老年医学科的重要意义,在床位、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不断完善内部质控水平,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丰富和优化服务模式,持续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的指导,规范科室设置,加强质控监管,不断满足区域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区域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建设。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