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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退款”不退货,是维权捷径还是违约越界?

济南日报 | 2026年04月03日

  随着电商平台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仅退款”功能因便捷高效的争议处理优势,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常用选择。然而,这项初衷为优化消费体验的售后规则,在实践中却屡屡引发纠纷——部分消费者申请“仅退款”成功到账后,仍将已收到的商品据为己有、拒绝退回,让简单的售后问题升级为法律争议。为此,本报特邀山东京唐木律师事务所张超律师,结合案例解读“仅退款”行为的法律边界,为消费者与商家厘清权益红线。

  何以对簿公堂?

  张超表示,“仅退款”服务设立的初衷,是在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货不对板或消费者未实际收货等特定情形下,为消费者提供一条高效、低成本的维权通道。其核心目的是简化流程,快速定分止争。然而,这一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机制,却被部分人曲解和滥用。

  一些真实发生的情况,值得深思。江苏扬州的李某在网购一部手机后,货物尚在运输途中,他便以“不想要”为由发起“仅退款”。待手机送达签收后,面对商家的退货请求,他选择了沉默。多次沟通无效,商家最终诉至法院。经调解,李某支付了全部货款。无独有偶,贵州的郭某因购买的发蜡临期而申请售后,在操作界面引导下选择了“仅退款”并获得小额退款,但商品却未退回,同样被商家起诉。

  张超分析指出,这些案例共同揭示了一个现象:无论商品价值高低,一旦将“仅退款”错误地视为一种可以随意套用、甚至用以无偿获取商品的“技巧”,消费者便可能从权益主张者转变为法律上的违约方,陷入被动境地。

  何以频惹纠纷?

  此类纠纷的根源何在?张超认为,在于对平台规则与基础法律原则的双重认知偏差。许多消费者只关注到“仅退款”带来的即时经济利益,却忽略了其适用的严格前提——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消费者无需返还货物时,才有权合法主张仅退款。

  从法律本质上看,每一次成功的网络下单,都意味着在买卖双方之间成立了一份受法律保护的电子合同。张超指出,消费者点击“仅退款”,其法律性质是单方面要求解除这份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恢复到订立前的状态,这在法律上称为“恢复原状”。在货物已交付的多数情况下,最直接的“恢复原状”方式就是“商家退款,买家退货”。这是一个对等的、双向的法律义务。

  因此,张超强调,如果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理由(如商品根本性不合格、属于禁止流通物等)的情况下,消费者单方面收钱不退货,就等于只行使了权利,却完全免除了自己返还财产的核心义务。这不仅仅是钻了平台规则的“空子”,更是对诚实信用这一市场基石和契约精神的直接违背,损害了商家的合法财产权,扰乱了公平的交易秩序。

  法律红线何在?

  从司法实践角度审视,不当使用“仅退款”规则可能涉及哪些关键法律问题?张超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首先,需准确界定行为的法律性质。张超表示,“仅退款”不退货,在民事法律关系上,首先构成对买卖合同的违约。商家作为守约方,完全有权要求消费者承担继续履行(退货)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法院的判例也清晰地支持了这一观点。其次,必须明确“仅退款”的合法适用情形。张超指出,法律及合理的平台规则允许消费者保留货物并获得退款,通常有严格限制。主要包括:消费者从未实际收取货物;商品存在严重缺陷以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购买手机收到模型);或依据平台公示规则(如生鲜腐坏、低价小件)及双方协商一致。核心判断标准在于,消费者是否有权合法地终止交易并同时取得货物所有权。脱离这些前提的“仅退款”,缺乏正当性基础。最后,应充分认识可能引发的多重法律后果。张超提醒,滥用此规则绝非毫无代价。

  民事责任是直接后果。商家可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或支付货款,并索赔相关的运费、资金占用利息等损失。消费者需承担诉讼费用及信用贬损。

  平台信用惩戒紧随其后。电商系统通常设有风控机制,异常交易记录可能导致账号权限受限、信誉评级下降,影响未来购物。

  刑事风险虽不常见但须警惕。如果消费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如故意损毁商品后索赔),多次实施且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则该行为可能逾越民事纠纷范畴,涉嫌构成诈骗罪,面临刑事追责。■律师建议:

  对消费者而言,张超提醒,便利不应凌驾于诚信与法律之上。在行使权利时,应秉持理性,了解规则本意。遇有争议,首选与商家沟通,通过“退货退款”等常规方式解决。确需主张“仅退款”,则应确保情况符合规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对商家而言,张超建议,应完善商品信息与售后服务提示。遇到疑似恶意行为,需冷静、完整地保存好订单、物流、沟通过程等全部电子证据。积极利用平台投诉渠道,必要时勇于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正当权益,这既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对健康市场环境的贡献。

  张超表示,网络交易的世界,由代码与规则构建,但其稳定运行,最终依赖于法律框架的支撑与每一位参与者的诚信自律。明晰权利边界,恪守义务本分,才能让便捷真正服务于人,让网络消费空间更加清朗、可靠。

  (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兰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