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版 口述实录

“AI复活”亟待“立规矩”

济南日报 | 2026年04月03日

□陈广江

  清明节前夕,《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从网友出于怀念制作的AI悼念视频,到电商平台明码标价的定制服务,“数字复活”正从单纯的情感寄托逐渐走向商业化。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法律侵权、商业欺诈、数据泄露等问题频发,不仅侵害逝者人格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暗藏电信网络诈骗隐患。

  “AI复活”,这项前所未有、日益普及的新技术,正给世人带来前所未有、日益突出的新隐患。技术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如何使用。为这一新生事物立规矩、明边界,使其走出法律与伦理交织的灰色地带,确保技术始终朝“向善”的方向发展,已刻不容缓。

  逝者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这一原则不因技术更迭而动摇。无论是出于怀念制作的悼念视频,还是别有用心者盗用肖像进行虚假宣传,未经近亲属同意,即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可能构成对逝者肖像权、名誉权的侵害。

  事实上,对于“AI复活”,社会本就存在伦理争议,有人视其为新型祭祀方式或心理疗愈工具,也有人认为技术不应逾越生与死的界限,用AI复活逝者是对死亡的不尊重。但无论如何,近亲属的知情与同意是不可绕过的底线。

  更令人担忧的是商业化运作中滋生的种种乱象。在多个电商平台,相关服务标价从十元到数千元不等,产品质量却良莠不齐。更有商家将目光投向分辨能力较弱的高龄人群,利用其思念之情进行“思念营销”,将粗糙的模板化视频夸大成“永久陪伴”的技术效果,隐瞒数据泄露的风险,这种在特定情形下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数据安全风险同样不容小觑。消费者上传的逝者照片、语音等生物信息,一旦被商家违规留存或倒卖,极易流入黑灰产业链。多地反诈部门通报的案例显示,有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些敏感信息实施精准诈骗,编造“逝者托梦”“生前留债”等借口,让丧亲群众在情感与财产上遭受双重打击。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平台处理死者个人信息前应取得近亲属同意,服务结束后须及时履行删除义务,然而对于电商平台上大量存在的个人开发者和小作坊式服务,现有监管手段仍显乏力,用户上传的数据最终流向何处,成了一个“黑洞”。

  恰如专家所言,遏制、预防“AI复活”乱象,亟待形成合力,构建“法律底线、技术标准、行业自律、伦理审查”四位一体的治理体系。

  具体而言,从个人权利保障的角度,可探索允许公民通过数字遗嘱提前对“数字人格”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从公共安全监管的角度,要求AI复活类模型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安全评估,所有生成内容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本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从行业层面看,应制定伦理公约,明确“非商业化、非公开传播”作为底线红线,并应用数字溯源技术确保侵权视频可追踪。

  技术可以跨越生死的表象,却不能逾越法律与伦理的边界。面对“AI复活”技术,既不能因噎废食,阻断其作为心理疗愈工具的合理需求,也不能放任自流,任由其突破法律与伦理的边界。唯有立好规矩、划清底线,才能让这项技术真正服务于人,而不是成为新的风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