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冯瑜)今天,全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开班,标志着为期近一个月的普法培训正式启动。此次普法培训,将搭建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能力,推动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首轮培训于开班式后进行,通过现场集中培训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主会场设在龙环大厦会议室,100余家来自高新区的企业参会,其他区县(功能区)设置分会场组织企业参会。全市共计600多家排污单位参加首轮培训。培训班上,播放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警示片,执法人员用17个典型案例解析了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容易触犯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在运营中容易忽视的生态环境涉法问题。
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将全市15个区县(功能区)按照区域划分为高新、章丘、莱芜、长清四个片区,以片区为单位,采取现场集中培训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排污单位开展四轮次的普法培训,每一轮次面向不同的企业,争取覆盖全市主要排污单位。
培训主要围绕四方面内容展开,一是普及法律知识,明确企业责任红线,规范操作指引,解决“不知法”的问题;二是防范企业风险隐患,推动企业主动守法,预防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三是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推动主动履责,提升管理水平,引导绿色发展;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多元共治格局形成,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
“此次培训,加深了我们对环保方面的认知。培训很系统、条理性很强、深入浅出,让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更加了解,可有效避免企业自以为是、‘灯下黑’,为企业以后开展环保工作指出了更明晰的方向。”谈及参加这轮培训的感受,济南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韩玉军说。
参加培训开班式的企业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将充分利用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提升企业治污减排水平,自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实现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以实际行动为美丽济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下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普法培训为契机,坚持“执法+服务”理念,持续深化对企业的普法培训与帮扶指导,主动助企纾困、排忧解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效能生态环境执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