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王希涛)济南市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存兴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5年7月11日12时50分在济南逝世,享年82岁。
王存兴同志是山东邹平人,生于1943年1月,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抚顺矿务局红卫机电厂干部,济南制锁厂粉末冶金小组干部、技术科技术员、粉末冶金车间负责人、副厂长兼工程师,济南日用五金工业公司工程师、副经理,济南市二轻局副局长,济南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主任。1998年2月任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1年2月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6年2月退休。
王存兴同志一生注重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他将毕生精力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始终怀揣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勤勉敬业。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为人正直坦荡,胸怀宽广,始终以大局为重,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口碑。他恪守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及家属子女,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