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版 时事

公告

济南日报 | 2024年01月31日

  根据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70112202300097号),我单位对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历下段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实施收回,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政策的规定,拟对该项目范围内1宗国有无证土地进行权利公告:

  该宗土地现由济南东新热电有限公司使用,位于历下区东新热电厂东北侧、大辛河河道西岸、康虹路桥西南角,面积:4410平方米。四至为:东至大辛河,西至:济南东新热电有限公司,南至:济南东新热电有限公司、大辛河,北至:大辛河。

  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来我单位申请权利,逾期我单位将与上述单位使用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购合同》,并对其进行相应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2596841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24号

  联系人:卢勇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