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办好乡镇卫生院
☉原则上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对撤并的乡镇,可将原有乡镇卫生院转为建制乡镇卫生院的分院或进行合并。
☉根据服务人口分类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
☉根据实际需要在县城之外重点选建1~2个服务人口较多、距离县医院较远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使其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优先加强基础薄弱地区和边境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建设。
合理设置村卫生室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
☉提升服务人口较多的村卫生室装备条件和服务能力。
☉加强边境和民族地区村卫生室建设。
☉对人口较少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边远地区、山区、海岛等特殊地区合理设置医疗服务点。
☉利用好原有村卫生室或党群服务中心等建设固定巡回医疗点。
办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行政区划调整由乡镇改设为街道的,原有乡镇卫生院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服务功能不变。
☉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模;确有必要的,也可按程序规划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便利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条件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
☉适当扩大服务人口多、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规模,提高其服务能力水平。☉注重发挥诊所、门诊部等作用。
优化服务协同联动
☉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和城乡联动,推动以人员为核心的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快推进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
☉扩大基层常见病和慢性病用药种类,推动县域医共体用药目录统一,保障用药衔接。
强化基层服务能力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提升常见病和慢性病预防、治疗、康复能力,发挥中医药作用,强化传染病诊断报告能力、急诊急救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运用远程医疗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技术,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发展壮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增加紧缺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人员配备,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开展人员培训进修、推动城市医院人员下沉等多种途径不断壮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升其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能力。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